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辖区两级法院“红岩铸青锋、法治护未来”法治宣讲竞赛,来自市五中法院及辖区9个基层人民法院的11名参赛选手,向来到现场的小学生代表和其他观众展示法治宣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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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剧《新生》。图源 重庆法治报
\n《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市五中法院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规范性和针对性,推动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策划了本次竞赛以及“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技能培训活动。
\n当天,来自市五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的参赛选手们,分别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校园安全、电信诈骗等热点主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与法律知识,以生动鲜活的语言和富有感染力的表达,呈现了一场场“看得见、听得懂、能吸收”的法治宣讲,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在未成年人法治宣讲领域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n对于选手们的精彩表现,点评专家给予了充分肯定。“各位选手把青少年们关心的、关注的,都融入了宣讲内容中,这其实就是法治课堂最需要的。”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玉涛点评时说,让青少年生动并深刻地感受到法治课堂的趣味性和实用性,是本次竞赛起到的重要作用。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高中政治教研员何侠也围绕宣讲技巧、内容深度等提出专业建议。他认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条很长的路,参赛选手们用扎实且富有张力的语言,为孩子们铺就了一条“法治保护”之路。
\n观众席上也同样热闹。“面对校园暴力要勇敢说‘不’”“陌生的二维码会‘偷钱’”“未成年人不能文身……”台上的选手们声情并茂,来自渝中区红岩小学的近50名小学生也没闲着。听到校园暴力的相关案例,他们正义感爆棚;看到14岁的“小丽”因冲动文身而后悔莫及,他们会连连叹息;发现有人成了骗局中的受害者,他们将“警惕”刻在脑中。这场有知识、有案例、有互动的竞赛,在孩子们心中渐渐筑起了一道法治墙。
\n经过激烈角逐和评选,市五中法院黄铱获得一等奖;永川区人民法院崔欣雅、市五中法院吴子龙获得二等奖;巴南区人民法院陈涛、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王静、渝中区人民法院杨焱力获得三等奖;綦江区人民法院邓希俊、田漫,南岸区人民法院余凌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谢希然,江津区人民法院高静,荣昌区人民法院翁菡获得优秀奖。
\n比赛结束后,市五中法院少审庭干警还为大家表演了情景剧《新生》,该情景剧以“法官妈妈”刘健红14年帮扶一名未成年罪犯坚持学习、重新做人的真实故事为原型,真挚的情感、精彩的表演赢得观众阵阵掌声和感动的泪水。
\n市五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在现场致辞中表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人民法院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社会责任。
\n当天上午,市五中法院还举行了“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技能培训,聚焦法治宣讲能力提升,为后续法治宣讲工作高质量开展夯实基础。巴蜀中学语文教师、渝中区骨干教师高敏敏受邀到场,围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技巧、青少年心理特点分析、典型案例讲解策略等核心内容开展专题授课,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式,助力市五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成员精准把握宣讲要点,提升法治宣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n市五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翎在培训会致辞中强调,本次培训既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迎接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的具体行动,更是提升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构筑未成年人权益“法治防护墙”的重要举措。
\n重庆法治报记者 张柳妞
\n原标题:市五中法院举办“红岩铸青锋、法治护未来”法治宣讲竞赛 为孩子们穿上法治护身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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