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川渝法院服务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会在广安市召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出席会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学原主持会议。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泽斌出席会议并致辞。
\n会议指出,川渝两地法院在服务保障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打造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n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司法护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精准发力,为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动力源提供坚实司法支撑。要精准把握司法护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以最严法治筑牢生态司法屏障,以最优服务护航文旅融合发展,为川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要始终坚持生态共保、污染共治、文旅共促,加强更高层次司法协同,奋力书写司法护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的崭新篇章,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n会上,四川省22家中院签订《“积极服务和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强主要景区生态文旅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协作目标、原则、机制,从加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n现场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共同发布《关于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共同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健全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共17项具体要求。意见明确双方将定期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联合培训,组织两地法官开展同堂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素养和技能,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对重大敏感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n同时,建立跨区域审判协作机制,加强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发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适时出台川渝地区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案件定罪量刑参考意见,共同促进川渝两地的裁判标准统一和量刑规范化。
\n此外,意见要求畅通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渠道,强化两庭在巡回审判、调阅档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判文书送达等事务方面的协助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异地执行协助配合,对跨区域的生态环境修复、禁止令、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特殊执行事项,实行委托监督制度。
\n当天,还发布了四川环资审判总品牌暨全省十大环资审判特色品牌。来自川渝两地的14家单位的代表围绕“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服务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作主题交流发言。
\n重庆法治报记者 朱颂扬
\n原标题:最严法治护生态 最优服务促融合 川渝法院“服务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会”召开
配资在线炒股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